節錄自112.4.11府教學字第1120021228號函文,請參閱。
主旨:為提高運動教練及體育教師對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性別平等及身體自主等意識,並落實校園體育活動性
別事件防治宣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31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20013958號函辦理。
二、該署針對體育專業教師及教練(本手冊以下統稱為教師),於2009年出版「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與輔導實務手冊
身體活動指導篇」,並於2012年7月再版。今因應相關法令修正,故編修本手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實務手冊-身
體活動指導篇」),為避免對教師污名化,並讓教師具備正確、合宜,且合乎相關法規的身體指導應具備認知與策
略,讓教師在教導與訓練過程中,避免可能因認知不足致使在教學或訓練的過程中造成師生雙方面不必要的傷害,
更希望避免因未知而誤觸法網,成為性別事件的疑似行為人,期望手冊能為教師提供更明確的指引。